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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11月修订
2020-10-13
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2023年11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人事管理,准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升学院各支队伍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年度考核应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教学科研人员侧重考核教育教学(强化教学工作量和质量要求)、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情况,非教学科研人员侧重考核工作态度、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二、考核范围: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体在职在岗职工。
三、年度考核组织实施
各系(所、中心)主任和行政科室主任具体组织本单位考核工作并上报考核意见,由学院聘任委员会审议确定,在工作过程中应切实遵守相关回避要求。
四、年度考核工作流程
(一)个人提交材料。个人从校内门户提交年度业绩成果。教学科研人员的工作实绩须包含:教育教学(含承担的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接受培训等情况。其中担任学校中层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将管理服务岗位履职情况作为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非教学科研人员的工作实绩须包含:年度工作内容完成情况或岗位履职情况、社会服务、接受培训等情况。
(二)个人述职。系(所、中心)和行政科室在一定范围内安排教职工述职。
(三)审议和公示。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聘任委员会审议确定并公示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核及公示。学校审核并公示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档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档次标准参照如下:
(一)优秀档次
1. 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 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精通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
3. 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勉敬业奉献,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好;
4. 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对社会或者单位有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 廉洁从业且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二)合格档次
1.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 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熟悉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
3. 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较好;
4. 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 廉洁从业。
(三)基本合格档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1.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 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 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 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 能够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不合格档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3. 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消极怠工或者工作作风差;
4. 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 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6.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7. 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情形。
六、其他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
1. 考核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考核,不确定档次。
2. 考核年度初次就业且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档次。
3. 考核年度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考核,不确定档次;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4. 考核年度出现旷工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学校批准的其他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复核。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档次的,如本人有异议,可在复核的时效期(自学院公示期开始之日起30日内)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复核申请。
八、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依据。
(二) 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当年不得增加薪级工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下一年度不得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通用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不得聘任高一级职位;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予以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
(三) 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当年不得增加薪级工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向低一级岗位等级调整;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下一年度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通用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不得聘任高一级职位;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
(四)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确定档次的,当年不得增加薪级工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连续两年不确定档次的,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
九、各二级系(所、中心)和行政科室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具体实施方案。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认真组织考核工作,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本办法经2023年11月14日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第【23032】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修订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