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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细则
2020-10-13
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大学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关于院系处级单位民主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完善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民主管理建设和落实《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按照《北京大学关于<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中关于院系处级单位民主管理的规定,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建立院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 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院教代会)是学院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院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 院教代会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并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院系和教职工个人之间的关系;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加强学院民主管理,改善行政服务质量,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建设,为把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建设成为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外语教学与科研基地而奋斗。
第四条 院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五条 院教代会在学院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一) 听取、讨论院长的工作报告,对学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年度计划、队伍建设、规章制度、经费使用以及贯彻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审议学院奖惩规定和办法,经济收益的管理、使用及分配办法,并对有关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 监督院系行政的管理和运行,对其进行表扬、批评以及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奖励或处分。
第六条 院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系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行使职权,教育教职工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 学院行政负责人应定期向院教代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代表参加学院有关工作和问题的研究、讨论,尊重和支持院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三章 代表
第八条 代表的产生办法:
(一) 院教代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在职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院在职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院教代会代表的名额分配按在职教职工人数的10%确定。学院党政领导、院工会主席、校教代会代表和院工会委员为院教代会的当然代表,不占分配名额。
(三) 院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四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原选举单位(工会小组)教职工的监督。如果代表因故不能履行代表职责、不参加或很少参加有关会议,原选举单位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销或更换本单位代表,并报院工会备案。
第九条 代表的权利:
(一) 参加院教代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有向学院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三) 有对院教代会工作方式发表意见、建议的权利。
第十条 代表的义务:
(一) 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努力掌握教代会工作的业务知识,提高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
(三) 切实履行代表职责,认真参加院教代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努力宣传和贯彻会议精神,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通报有关情况。
(四) 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及时听取并积极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并尽力协调解决,同时积极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
第十一条 根据需要,院教代会可邀请有关领导及其他人员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无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为了精简办事机构,根据有关规定,院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学院工会承担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做好院教代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代表,征集和整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大会开会方案;
(二) 组织和主持院教代会每次会议;
(三) 组织代表传达贯彻院教代会精神,督促检查院教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学院党政领导通报;
(四) 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接收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方面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五) 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加和组织代表对学院各级干部的评议;
(六) 处理院教代会的其它事务。
第十三条 院教代会每届任期四年。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但应向代表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 院教代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院工会负责大会的具体筹备工作。
第十五条 院教代会在进行选举和表决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并获得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经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开云手机入口,开云(中国)工会。